“新阶层”,低调诞生高调登场,西安和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阶层”,低调诞生高调登场
时间:2010-09-09 11:10:56  点击次数:2671  上一个  下一个

本报记者  牛浩江  实习生  卢丽丽

 

全国两会上,“新阶层”跃然走上前台,首次被正式命名。

 

本组稿件较为详尽地展现了“新阶层”的出现与社会变革的大背景之间的关系,对西安及至陕西“新阶层”发展的现状予以了梳理,对“样本”人物进行了解析,希望能真实地反映“新阶层”的生活状态和有关诉求。对如何引导这一群体有效发挥自己的能量,推动社会进步,文章也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阶级论”悄然淡去。

 

全国两会上,“新阶层”跃然走上前台,首次被正式命名。

 

所谓“新阶层”人士,主要是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从业人员、执业律师、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执业注册税务师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

 

由此,当他们携带着自身的鲜明符号走上中国最高“政治舞台”时,全国两会中“新阶层”代表和委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成为媒体和公众的话题焦点。

谁是“新阶层”?“新阶层”意欲何为?

 

走上两会舞台 提出5大诉求

 

据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估算,新阶层大约有5000万人,加上在相关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总人数约1.5亿人。他们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每年吸纳着半数以上新增就业人员。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林荫茂说:“随着新阶层和新群体在中国经济中地位的上升,必然让他们的代表委员拥有更多发言权。”

 

对新阶层的 “因循利导”显然已纳入了中央的工作思路。贾庆林主席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中的报告中谈及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时指出:要密切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关注他们的利益诉求,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这种身份和地位的提升也为新阶层自身所察觉,全国政协委员、利时集团董事长李立新说:“把阶层关系明确列入党的十七大报告,说明他们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有数据显示,本届两会共有400位属于新阶层一员的民企老总参与,其中人大、政协各占一半。两会代表委员中律师人数也达到22名,人数创历史纪录。

 

对于新阶层的主要利益诉求,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青连斌归纳为五点:一是希望党和政府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二是希望降低产业准入门槛,民营经济也能进入到诸如基础建设、物流和股份银行等只向国企和外资开放的领域;三是希望享受和国企同等的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如获得银行信贷等;四是希望政府转变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五是希望通过各种渠道如参加政协、人大等更多地参政议政,传达自己的呼声。

 

“新阶层走上前台的大背景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同时,在政策环境下,他们自觉成为受人关注的阶层”。

 

长期致力于社会阶层研究的陕西省社科院政治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郭兴全表示,新阶层中的一大部分人尤其是私营企业主,实际上已经掌握了很多稀缺资源,并且由于人数之众和拥有资产之多,如不重视他们的利益诉求,就不利于社会和谐。同时,新阶层成员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能够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等公共事业,实际已经对社会发展起了很大的正面作用。当然,他们中存在的诸如偷漏税等负面行为也是不可忽视的。

 

由“异类”到“模仿”对象  引起“三方聚焦”

 

在改革开放之初,现在所谓“新阶层”显然是“异类”,所以非公经济人士的经营行为曾被当做“经济领域犯罪活动”而备受打击,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也曾被长期“冷落”,如一些已经在国际上崭露头角的体制外艺术家,在国内却只能游走在主流的边缘。

 

贾庆林在报告中提到的“新的社会阶层”,其概念最早可追溯至2001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

 

据郭兴全回忆,非公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命运转折出现在2002年,在“十六大”后,社会各界对于非公经济的认识和态度再次出现质的飞跃。

 

2002年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2005年,中共中央5号文件提出,把各种新阶层的政治诉求纳入到多党合作、民主协商的政治框架和制度中来,其中提到“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06年7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其后颁布《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该文件明确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逐步建立一支代表人士队伍”。

 

今年两会并不是新阶层第一次亮相,事实上,从2003年开始,新阶层中的个体、私营企业就已集体登上两会舞台,2003年当年产生的2984名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计有55名私营企业家。

 

今年两会上名列人大和政协的民企老总分别达到200名,一组数字对比形象标注了新阶层的成长过程。

 

而“新阶层效应”不是一组数字可以说明的。除了两会上提案、建议,他们还将把自己的利益诉求施放到更为长远的改革进程中。

 

“从2002年至今,新阶层完成了被社会理解接受并模仿的过程”,郭兴全发现了其中的“三方聚焦”,“新阶层势必想让自己在阶层序列上再进一步,政府出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将予以他们更大的关注”,郭兴全说,“当然,在认识到新阶层的现实意义后,公众也将予以其关注和推动”。

 

 

 

■     链接

 

当代中国的五次阶层分化

 

从简单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到大量新阶层的出现,其中的两次制度变革包含了5个阶段时期。

 

1949-1956年,这是中国社会阶级阶层重塑的时期。当时的社会阶级阶层为:工人阶级、贫雇农、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地主和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等。值得一提的是,个体劳动者人数从一千多万人减少为16万人。

 

1957-1965年,中国社会二元身份体系被建构起来。随着国家的政治意识形态日益“左”倾,经过1957年“反右派”,1959年“反右倾”与1964年“四清”,中国城乡阶级体系最终被概括为“两个剥削阶级和两个劳动阶级”,人们在政治上被基本划分为“人民”与“非人民”两种不同的政治身份。

 

1966-1977年,中国社会进入政治狂热、经济波动的十年动乱时期,社会生活被进一步高度政治化。总体上,由政治阶级和经济等级组成的身份地位差别仍然非常显著,这一时期的阶层结构继续保持“蜡烛台”形状,而且趋势仍在扩大。

 

1978-1991年,中国进入第二次制度创新阶段,在政治上放弃阶级斗争,经济上进行体制改革。与此同时,原有的阶级阶层出现大规模的分化,新的社会阶层逐渐形成,界定各阶级阶层之间关系的依据不再是国家意识形态,而是现实的经济社会利益差别。中国共产党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意识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必要的和有益的,随后对于所有制的改革,对中国社会阶层分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并催生了两个新的社会阶层: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主。

 

1992年至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建立,这一时期的社会分化日益严重,社会各阶层的职业地位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升降变化,在新的阶层结构定型的过程中,农业劳动者、产业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这几个主要社会阶层的经济社会地位的最终确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1992年以后,非公经济的发展政策与制度环境发生重大转变,造就了庞大的个体工商户业主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外资企业中方经管人员群体等。